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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原则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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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 -
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执业行为记录。 -
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 -
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、执业资格、技能等条件(医师岗位要求“四证合一”)。岗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、资格条件应在2026年3月31日以前取得。 -
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,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,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(高级职称人员除外)。视报名情况对有三级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的报名者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(二)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(二)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
(三)资格审查
(四)考试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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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资格初审及综合条件筛选后,我院将根据开考比例安排考试。具体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报名系统或短信通知,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关注系统通知。未进入考试环节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。 -
考试。包括笔试和面试。笔试为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,不指定教材,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。特殊岗位招聘考试还包括技能操作考核。 -
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向低按照1: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,总成绩得分并列时,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。 -
由西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 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应聘资格,空缺名额结合医院实际情况,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。 -
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对其进行考察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,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。考察不合格的,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。
四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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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,由我院通过报名系统或短信通知入职体检事宜。若考试结束后15日内未接到通知即为未被录用,医院不再另行通知。 -
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

